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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(试行)颁布 |
| 功夫:2020-12-17 起源:中化新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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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化新网讯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《传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(试行)》,合用于传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。 性质: 1.建设项目开发、使用职能产生变动的。 规模: 2.出产、措置或贮存能力增大30%及以上的。 3.出产、措置或贮存能力增大,导致废水第一类传染物排放量增长的。 4.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出产、措置或贮存能力增大,导致相应传染物排放量增长的(细颗粒物不达标区,相应传染物为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可吸入颗粒物、挥发性有机物;臭氧不达标区,相应传染物为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;其他大气、水传染物因子不达标区,相应传染物为超标传染因子);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出产、措置或贮存能力增大,导致传染物排放量增长10%及以上的。 地址: 5.沉新选址;在原厂址左近调整(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)导致环境防护距离领域变动且新增敏感点的。 出产工艺: 6.新增产品种类或出产工艺(含重要出产装置、设备及配套设施)、重要原辅资料、燃料变动,导致以下情景之一: (1)新增排放传染物种类的(毒性、挥发性降低的之表); (2)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传染物排放量增长的; (3)废水第一类传染物排放量增长的; (4)其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10%及以上的。 7.物料运输、装卸、贮存方式变动,导致大气传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长10%及以上的。 环境;ご胧: 8.废气、废水传染防治措施变动,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景之一(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、传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之表)或大气传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长10%及以上的。 9.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;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;废水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,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的。 10.新增废气重要排放口(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之表);重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%及以上的。 11.噪声、泥土或地下水传染防治措施变动,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的。 12.固体废料利用措置方式由委托表单元利用措置改为自行利用措置的(自行利用措置设施单独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的之表);固体废料自行措置方式变动,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的。 13.变乱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动,导致环境风险防备能力弱化或降低的。 |